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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印章知识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2017-09-26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八、国务院部委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外交部制发。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二十、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二十一、国务院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违反印章管理的法律责任
2017-09-26

违反印章管理的法律责任摘要一«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立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和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更换印章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2017-09-26

更换印章应出具的证明文件 根据《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申请更换印章的单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刻制印章申请书及以下证明文件:(一)应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二)应持更换印章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理由)(三)党、团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应持单位证明;(四) 企业单位应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五)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六) 印章用户领取新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交当地公安机关销毁,公安机关应出具《印章销毁证明》。

印章常识
2017-02-15

  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玺”,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的印独称“玺”,臣民只称“印”。汉代也有诸侯王、王太后称为“玺”的。唐武则天时因觉得“玺”与“死”近音(也有说法是与“息”同音),遂改称为“宝”。唐至清沿旧制而“玺”“宝”并用。汉将军印称“章”。之后,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印章”、“印信”、“记”、“朱记”、“合同”、“关防”、“图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种称呼。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简牍之用,把印盖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而官印又象征权力。后筒简牍易为纸帛,封泥之用渐废。印章用朱色钤盖,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古代多用铜、银、金、玉、琉璃等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  【印章的种类】  官印:官方所用之印章。历代官印,各有制度,不仅名称不同,形状、大小、印文、纽式也有差异。印章由皇家颁发,代表权力,以区别官阶和显示爵秩。官印一般比私印大,谨严稳重,多四方形,有鼻纽。  私印:官印以外印章之统称。私印体制复杂,可以从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齐白石制印料以及构成形式上分成各种类别。 姓名字号印:印纹刻人姓名,表字或号。汉人名多一字,其三字印,无“印”字者即字印。字印自唐宋后始以朱文二字为正格,也有于姓下加“氏”字的。现代人也有刻笔名的,也属此类。  斋馆印:古人常为自己的居室,书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唐李沁有“端居室”一印,约为此类印章的最早者。  书简印:印文在姓名后加“启事”,“白事”,“言事”者。今人有“再拜”,“谨封”,“顿首”者。此种印专用于书简往来。 收藏鉴赏印:此种印多用于钤盖书画文物之用。它兴于唐而胜于宋。唐太宗有“贞观”,玄宗有“开元”,宋徽宗有“宣和”,皆用于御藏书画。收藏类印多加“收藏”,“珍藏”,“藏书”,“藏画”,“珍玩”,“密玩”,“图书”等字样。鉴赏类多加“鉴赏”,“珍赏”,“清赏”,“心赏”,“过目”,“眼福”等字样。校订类印多加“校订”,“考定”,“审定”,“鉴定”,“甑定”等字样。 吉语印:印文刻吉祥的语言。如汉印中常见的“大利”,“日利”,“大幸”,“长乐”,“长幸”,“长富”,“宜子孙”,“长康寿”,“永安宁”,“日入千石”,“日利千万”等,皆属此类。秦代小玺有作“?疾除,永康休,万寿宁”。也有在姓名上下附加吉语者,多见于汉代两面印中。  成语印:属于闲章之类。印文刻以成语、诗词,或牢骚、风月、佛道等语,一般钤盖在书画上。成语印盛行于宋元,传贾似道有“贤者而后乐此”,文嘉有“肇锡余以嘉名”,文彭有“窃比于我老彭”,皆《离骚》中语,令忍忍俊不禁。成语入印是从秦汉吉语印演变而来的,随一时游戏,然当求其隽永笃雅,不能信手臆造。  肖形印:也称“象形印”,“图案印”,刻有图案印章的统称。古代的肖形印,一般刻有人物,动物等的图象,取材多样,有龙、凤、虎、  犬、马、鱼、鸟等,以古朴取胜。肖形印多白文,有的纯图画,有的加有文字,汉印中多有于姓名四周附以龙虎,或“四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署押印:也称“花押印”,系雕刻花写姓名的所签之押,使人不易摹仿,因作为取信的凭记。这种印信,始于宋代,一般没有外框。元代盛行的多为长方形,一般上刻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又称“元押”,“元戳”。  【用印的忌讳】  书画上落款盖印,印比字大不可以。大幅盖大印,小幅盖小印,理所当然。  国画直幅落款字下盖印,直下底角,不可再盖压角闲章。如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闲章,左上落款,右下角可盖闲章。如上款字印接近下角,闲章就不需盖了。  国画棋幅落款,左右两头角边,不可盖闲章。右上落款,左下角可盖方形闲章,左下落款,右下角可盖方形闲章。此处如不需要盖闲章,而勉强盖上,反而弄巧成拙。  长方形,圆形,长圆形闲章,尔不可盖在下角方形压角闲章处之地位。方形闲章,不可盖在书画上端空白处,否则,就喧宾夺主了。 国画直幅落款,字行末行末字,与他行字长短,不可整齐,盖印亦如此。  盖二印,一方形,一圆形,不可匹配。同形印可匹配。

公章审批范围及相关证明文件
2017-09-26

公章审批范围及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刻制印章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印章的分类,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文件:(一)国家机关印章:应持单位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二)事业单位印章:应持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三)企业印章:应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资企业及报关专用章需刻制中、英文文字印章的,应持有外贸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工会印章:应持单位证明、《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上级工会批文复印件。(五)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印章:应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新成立的民间组织还应持当地民政部门批文复印件。有国际交往的社会团体需刻制中、英文文字印章:应持民政部门出具涉外交往的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民间组织还应持当地民政部门批文复印件。(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应持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批文复印件。(七)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公务用名章印模格式参照川公治发[2003]55号文件中关于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业主委员会任期时间应刻制在印章上。(八)学校印章:应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证明、《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复印件。  (九)卫生、医疗机构印章:应持卫生厅(局)证明、《医疗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还应持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十)外省市政府、事业单位驻川单位印章:应持商务厅、局颁发的《外地驻绵机构备案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十一)报刊、杂志社印章:应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报刊准印证》或《报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十二)合同专用章:应持《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十三)财务专用章: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十四)发票专用章:应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五)报关专用章:应持海关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十六) 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务用名章:企业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七)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应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或“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十八)宗教组织印章:应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复原件及复印件。(十九)直属系统单位刻制系统各级印章:应持单位证明及系统单位名录,企业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规定依据四川省印章业治管理工作规定第六条

武汉一枚印章管审批 酝酿行政审批“4.0”改革
2017-02-15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所能降低的,只有依靠政府深化改革,调整制度、政策,才有可能减负。  武汉市为企业减负,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入手,探索启动行政审批“3.0”改革:由各区单设行政审批局,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截至目前,改革已在武汉城区实现全覆盖,各区级管理部门审批权“一锅端”,全部移交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局。  武汉市改革办负责人表示,借力改革,武汉市级保留权力事项已从2014年的4516项减至1810项,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最少。  “土政策”“奇葩证明”一律取消  办事效率提高一倍  上月中旬,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中心办事大厅,武汉邂逅网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易首魁只花了1天时间,就一次性拿到了《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两个证件。如此效率,让他大感意外:办理同样证件,此前他需依次跑工商、文化等多个窗口,分别递交相关资料,至少要等上6天。  去年7月,洪山区成立行政审批局,20个职能部门的85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归口,22个行政许可事项一并纳入证照联办,实现“一窗报、同步审、分段批”。同时规定,凡属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土政策”和“奇葩证明”,一律取消。  改革效果立竿见影。企业告别“多头跑”,办理时间平均缩短3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达99.5%以上。  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随着行政审批3.0改革的深入推进,武汉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  在光谷,政务服务局成立后,主动“自我瘦身”,仅保留86项行政许可类审批,11项前置审批全部转为并联审批,成为全国前置审批项目最少的地区之一。  与此同时,光谷再造审批流程,凡新设立企业,“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证一码”;凡鼓励类产业项目,“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三证同办”;凡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则“一口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去年3月,总投资240亿美元的国家级存储器基地项目正式开工,从立项到开工,仅用了两个半月。  “只要资料齐全,从立项到开工建设,产业项目仅需2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77个工作日,比改革前均缩短一半以上时间。”东湖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局长李世涛说。受益于此,光谷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市场主体66户,创新创业,活力显现。  启动“互联网+政务”  让网上办事成为常态  林女士是武汉一家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主管。以往,为外国同事办理就业证,她需要从沌口跑到武汉市民之家,如果材料不齐或出错,还要往返跑多趟。如今,她感觉轻松了许多:这些事项均可网上提交材料并进行预审,她只用跑一趟,前往市民之家提交纸质材料,便可当场拿到就业证。  推行网上行政审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是武汉行政审批改革的另一个重点。  在光谷,借助智慧光谷政务云平台网上服务系统,86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中,13项可直接网上办理,73项可网上预约办理、现场确认。去年,华为公司一位离职员工注册企业,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半个小时就拿到了营业执照。  为顺应“互联网+”大潮,光谷还率先推行免费上网、免费复印,不仅为企业减少成本费用,更迫使职能部门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为下一步网上全程审批做铺垫。  在市民之家网上办事大厅,419项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已经入驻,从国土测绘项目登记到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审批,均可网上全程办理,办理时限平均缩短50%。  不过,与深圳等地八成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相比,武汉“互联网+政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市直部门、城区政务数据仍处于“孤岛”状态。武汉市改革办表示,正酝酿推进行政审批“4.0”改革,以“云端武汉”为基础,搭建数据平台,力争实现全市范围所有行政审批“一网”通办。

辽宁公安厅规范印章刻制业执法执勤
2017-02-15

  日前,辽宁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公安机关印章刻制业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业执法执勤工作。  据介绍,规范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审批流程。申请从事印章刻制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规范在管理标准中提出“三个100%”,即建立健全印章经营单位基础台账和治安管理档案,确保经营单位建档率达100%;日常监督检查措施落实到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发现后的查处打击率达100%。在印章的回收及销毁中规定,对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或个人自审批之日起6个月内未领取的印章,由备案的公安机关收缴;因单位撤销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及时送交备案的公安机关;因单位名称改变、印章损坏等原因需刻制新印章,由备案的公安机关收缴,并出具收缴证明,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留存6个月,对无异议的,在留存印鉴存档后予以销毁。

刻制印章审批相关政策法规与解读
2017-02-15

  一、简要说明需提交证件:  各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刻制印章须出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委托书等。如果本单位已刻公章,则应在所有复印件、申请表、委托书是加盖鲜章。    各社会团体、行政机关、领导小组申请刻制印章须出具成立该单位的有关文件、政府批文、本单位证照(如本单位无独立证照,取上级单位的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具刻章证明、委托书等。如果本单位已刻公章,则应在所有复印件、申请表、委托书是加盖鲜章。    更换印章需填写销毁印章申请表,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原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新成立的企业刻制印章,须持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规公章刻制企业发的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2、企业申请刻制内设机构印章,须持有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刻制各类业务专用章,需持有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刻制合同专用章还须提供《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刻制发票专用章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4、商业性银行、金融机构刻制印章,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刻制印章,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证照(如本单位无独立证照,取上级单位的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  2、事业单位刻制印章,须持有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  (三)一些不同机构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持有民政局的批文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刻章介绍信、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2、幼儿园及其他教学培训机构刻制印章,须持有教育部门的批复文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3、劳动职业培训机构刻制印章,须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的批复文件、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4、 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刻制印章,须持有卫生部门批复文件或《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5、记者站、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刻制印章,须持有省或市宣传部的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6、律师事务所刻制印章,须持有省司法厅的批复原件(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7、单位刻制工会、党组织、纪检部门、团委等印章,须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成立该组织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书。  (四)公章、财务章遗失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1、必须在单位属地地、市级及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声明所遗失的印章作废。  2、刻制印章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公章遗失的,须法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执照原件到属地公安局验证。  3、批复文件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变更名称刻制印章,须持有《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局或者主管部门颁发的更名通知书,刻制印章申请表、销毁印章申请表、交回旧章。  (六)公章损坏需更换的,凭相关证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重新刻制、刻制印章申请表、销毁印章申请表、交回旧章。

印章的基本常识
2017-02-15

  印章的内容很广,特征也因不同的印材而异,刻法也有种种术语,了解这些知识对于收藏和鉴赏都有很大用处。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些常识。  1.阴(白)文印、阳(朱)文印、阴阳间文印。印章上文字或图像有凹凸两种形体,四下的称阴文(又称雌字),反之称阳文。但古代的称法和现在正相反,因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记来称阴阳文的,在封泥上呈现的阴文,在印章上却是阳文;在封泥上是阳文的,在印章上却是阴文。因此,为了避免误会,就把阴文称为白文,阳文称为朱文。有的印章中杂有白文朱文,就称“朱白间文印”。一般说来,古印中多为白大印,字体幽雅有古意,笔势壮健,转折处宜一气呵成。白文印字体一般肥而不失之于臃肿,瘦而不失之于枯槁,得心应手,妙在自然,最忌矫揉造作。朱文印始于六朝,盛行于唐宋,字体清雅,笔锋尽露,但笔迹不能粗、粗则显俗气。  2.铸印、凿印。金属印章,不论官私,一般是先雕泥范,然后用翻砂法或拔蜡法冶铸而成,这就称为“铸印”。古代印章大多是连印文一起铸成的。非金属印如玉石等,不能冶铸,只能用刀凿刻。也有金属印章先铸成形,然后凿刻印文的,一般称这种印为“凿印”。凿印有工整和粗劣之分,有官印因急于封拜,不待范铸而匆匆凿成应用、因而被称为“急就章”。  3.两面印、多面印、子母印。一面刻字,另一面刻姓名,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职位称号,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吉语、图像等,凡两面都刻有印文的则称为两面印。多面印即类推。两面印、多面印一般不能有印钮,只在中间凿一小孔以便穿带,所以又称“穿带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印章套在一起以便携带的称为“子母印”或“套印”。  4.名印、字印、名字合印、总印。古人认为印章是作为信用的象征,故把名印作为正印,字印作为闲印杂用。名印就是只刻姓名,一般只在名下加“印”、“印信”、“印章”、“之印”。“私印”等字样,而“氏”字与其他的闲字杂字都不用,用之则表示不敬。字印亦称表字印。汉晋时代的字印必连姓,后代或连或不连。字印一般只加“印”字或姓字,如“赵氏子昂”。姓名、字并刻为一印的称为“名字合印”。也有将籍贯、姓、名、字、号、官职等并刻一印的称为“总印”。  5.回文印、横读印、交错文印。回文即用来处理两个字的名印和字印,即可以防误读,又可使名的二字连为一体。其方法是把“印”字放在姓下,且在右,名的二字都在左,回环读之,则为“姓某某印”,而不读为“姓印某某  ”。如“王从之印”四字,若通常刻法,不用回文,易误为姓王名从,看不出为姓王名从之。横读印、交错文印极少见,一般只用来刻官衔和地名。如“司空之玺”,“司空”二字刻在上,“之玺”二字刻在下,这就叫做横读印。交错文印就是以对角顺序而读。四个字的,第一个字在右上,第二个字在左下,第三个字在左上,第四个字在右下。如‘“宜阳津印”,“阳”字在“津”字下,“律”字在“宜”字左,但容易误读成“宜津阳印”或“宜印津阳”。  6.书柬印、鉴藏印。书柬印在古代比较流行。秦汉至南北朝时采用泥封,泥封后钤有印章,但一般只用名印。至后来则用“某人言事”、“某人启事”、“某人白事”、“某人顿首”、“某人敬缄”等印刻,这些都是书柬印。鉴藏印是收藏书画的印记,始于唐代。唐太宗有“贞观”二字连珠印,唐玄宗有“工元”二字长方印。这两颗印虽未标明鉴藏字样,但却是鉴定性质的,是最早的鉴藏印。宋代以后鉴藏印的内容丰富起来,而且篆刻和用料都十分精美,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为收藏家所青睬。其次,通过鉴藏家的鉴藏印还可考订古代珍贵书画的流传情况。其文有“某人家藏”、“某人珍赏”、“某郡某斋(堂、馆、阁)图书记”等。不少印谱中也收了鉴藏印。  7.玉印。印材中以玉最为珍贵。其质地坚洁润密,不磨不磷,可毁损折断而不可破坏其纹理。因此古人多喜佩带玉印,其意一取君子佩玉,一取玉之坚贞。玉以越古越贵,一些商贾为欺市获利,常把新玉放人油锅中炸脍,使之成古色。  8.金属印。指用金、银、铜、铅、铁诸金属刻成的印章。金银质地太软,不易上刀,笔锋更难显现,因此一般的铸印时都掺以铜,不但易于成形,也易于镌刻。通常所说的金银印大都是涂金涂银的,纯金纯银的比较少见。官印中金银是用来区分等级的,私印中用金银的不多见。由于金银印刻则腻刀,字迹柔而无锋,从收藏与鉴赏的角度来看没有什么大的价值。铜印字迹壮健,带有回珠。方法上有凿有刻,亦有徐金上银的。铅印、铁印,古代除巨印用之外,一般不多见。明朝时,御史大夫用铁印,取其刚直无私之意,但铁容易生锈腐蚀,故流传的绝少。  9.象牙印、犀骨印。牙印,汉时有官印,宋以后多作私印,以象牙为材料,其质柔软韧腻,难中刀法。刻朱文则尚可见笔锋,白文则无神气。因此,篆刻家和收藏家对牙印都不太珍爱。象牙忌鼠味民便,一遇鼠尿则立即现出黑斑,直至底部,而且永远除不掉。又畏热气汗水,即使有牙印也不常佩带。犀角印,惟汉二千石至四  百石官以黑犀角为印,别的很少用,其质地又粗又软,时间一久,则会变形。其他有以牛羊等的腔骨角为印的,这在民间较为流传,官印和富家极少用,有关的记载也尚未发现,故始于何时还说不清。”  10.水晶印、玛瑙等印。水晶质地硬而脆,不易刻,稍用力则断,刻成的文字滑而不涵。玛瑙的质地比五更硬,是诸印材中最难镌刻的一种材料,刻成之文又显得锋芒尽露,缺乏温雅之气。瓷印唐始有,宋渐广,硬而不易刻。珊瑚易裂,翡翠易断且硬。总之,水晶等印,雕刻不易,作印章实为事倍功半,收藏家与鉴赏家也只把它们作一种点缀品来把玩。  11.竹木印。木印一般用的是黄杨木,此木容易上刀又不疏松。梅根、竹根、瓜蒂、果核等也可用来刻印。竹根直选择坚细无裂纹的,如果两节间距适宜,根节又呈规则性分布,则非常美观,足供珍玩。核则以广东的榄核为贵(榄比橄榄大,不可食),质地坚韧,其他大都软,只可削刻,难尽篆刻之美。竹木印可雕成各种形状,集工艺品与印章为一身,因而也是收藏家与鉴赏家所网罗的一个范围。  12.印钮、印绶。印背上高高隆起的,打有眼孔用来穿带部分就叫做印钮(纽)。早期印章钮形质朴,只在背面雕刻成凸起的形状,横穿一孔即可,后人称之为“鼻钮”。随着印章和雕刻技术的发展,印钮的制作也越来越精美,种类也越来越多,大都是禽兽虫鱼等动物,如龙钮、虎钮、螭钮、龟钮、辟邪钮,又有曲钮、直钮、泉(古铜钱)钮、瓦钮、桥钮、斗钮、坛钮等。有的印章无钮,就在印章的四周刻以山水人物,称为“薄意”——薄刻而有画意。印绶就是指印钮上穿的带子,古代多用绵帛为之。秦汉以后,官印印绶的颜色差别都有一定的等级区别,不可僭越。  总之,印章的收藏与鉴赏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印材品种、形状特征和文字篆刻。印材品种已有详述。形状特征主要包括印面和印钮,而篆刻文字在形式上则有古文、大篆(籀)、小篆、八体书、六体书的区别。从神韵上则又要看印中每字的篆刻是否连贯(篆法),布局是否合理、美观、新颖(章法),每一笔划是否丰神流动,或庄重典雅或滞涩等(笔法)、用刀是否力度合宜,充分体现笔锋和书法神韵。以及镂刻深浅是否合宜(刀法),这四法又要涉及到专门的篆刻学方面的知识了。

刻公司印章需准备的资料
2017-02-15

以下所需要的文件,都要加盖鲜公章(未刻公章的新办单位除外)  一、刻制印章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  五、如更换印章需交回旧印章,并填写销毁印章申请表一份,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刻制合同专用章,还须准备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七、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刻制发票专用章,还须准备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八、金融单位,特种行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准备相应的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九、刻中英文对照公章,须准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    十、印章遗失或被盗抢的,应在当地主流报纸刊登遗失或被盗抢声明,凭当期报纸、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及上述有关文件申请重新刻制印章。印章被盗抢还应持案发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或接处警记录复印件,成都市刻章咨询电话:028-8556 2747绵阳市刻章咨询电话:0816--2233 703绵阳市安州区刻章咨询电话:0816--4648 977绵阳市江油市刻章咨询电话:0816--3852 678绵阳市三台县刻章咨询电话:0816--5556 772绵阳市梓潼县刻章咨询电话:133 9838 0288绵阳市平武县刻章咨询电话:0816--8840 577